Burrow-Giles Lithographic Company 诉 Sarony 法庭文件,检索于 1884 年 3 月 17 日,是HackerNoon 法律 PDF 系列的一部分。您可以在此处跳至本文件中的任何部分。本部分为 2 部分(共 2 部分)。
国会有宪法权力授予照片的作者、发明者、设计者或所有者Rev. Stat 授予的权利。 4952,就照片而言,它是原始知识概念的代表。
1874 年 6 月 18 日法案中的要求对象,18 Stat。 78、照片的版权声明应通过在照片的可见部分刻上“版权”、日期和所有者姓名的方式来给出,以向公众提供版权声明;注明其姓氏和名字首字母的通知就足以铭刻该姓名。
一张照片到底是机械复制品还是原创艺术作品,需要通过证明其独创性、智力成果以及作者的思想和观念来确定;当版权有争议时,确定这些事实很重要。
这是一起侵犯奥斯卡·王尔德照片版权的诉讼。辩方否认国会赋予照片制作者署名权的宪法权利;并否认照片上所刻的所有者姓氏及其名字的首字母(“N. Sarony”)符合 1874 年 6 月 18 日法案的规定,第 18 条。 78. 法院的意见显示了基本事实。以下判决是针对原告的。错误令被被告提起诉讼。
大卫·卡尔曼先生对原告的指控有误。
Augustus T. Gurlitz 先生对被告的指控有误。
先生。米勒法官宣读了法庭的意见。
这是向纽约南区巡回法院发出的错误令状。
原告是一名平版画家,被告是一名摄影师,在纽约市拥有大量此类行业的业务。
该诉讼是通过法律诉讼开始的,其中萨罗尼是原告,平版印刷公司是被告,原告指控被告侵犯其一张照片的版权,该照片的标题为“奥斯卡·王尔德第18号”。在陪审团弃权的情况下,法院根据事实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原告支付 600 美元的赔偿金,购买已售出和公开出售的版画和 85,000 份拷贝,以及在他所拥有的拷贝中支付 10 美元,因为修订法规第 4965 条规定的处罚。
在法院作出的事实认定中,以下是本案错误认定所提出的主要问题:
” 3. 原告于 1882 年 1 月左右,根据与奥斯卡·王尔德的协议,成为并一直是涉案照片的作者、发明者、设计者和所有者,该照片的标题为“奥斯卡·王尔德第 18 号” ,”是用于指定这张特定照片及其底片的编号;该照片是一张有用的、新颖的、和谐的、有特色的、优美的照片,并且所述原告在其位于所述城市的营业地点制作了相同的照片纽约和美国境内,完全来自他自己最初的心理构想,他通过在镜头前摆出奥斯卡·王尔德的姿势,选择和安排照片中的服装、窗帘和其他各种配饰,赋予了这个构想可见的形式。 ,安排主题以呈现优美的轮廓,安排和布置光影,暗示和唤起所需的表达,并从完全由原告做出的这种安排,安排或表现中,他制作了诉讼中的图片,Exhibit A,1882 年 4 月 14 日,摄影艺术和诉状中使用的术语‘作者’、‘发明者’和‘设计师’是指如此制作照片的人。”
其他调查结果毫无疑问地表明,原告已采取国会法案要求的所有步骤来获得这张照片的版权,并且第 4952 条列出了作者、发明人或设计者可以获得版权的照片以及其他物品,这是为了确保他拥有重印、出版、复制和销售该书的唯一特权。毫无疑问,如果这些条款涉及照片时有效,则该被告应根据该条和第 4965 条承担责任。
因此,原告在本院提出的两项错误指认是:
1. 下级法院裁定国会拥有并拥有宪法权利通过版权保护照片及其底片。
第二项作业涉及照片中“版权,1882 年,由 N. Sarony”一词的充分性,作为根据国会关于该主题的法案拿破仑·萨罗尼的版权声明。
关于后一个问题,可以说,该法规的目的是通过在每个副本上以某种可见的形式标注作者姓名、版权的存在,向公众通报版权。专有权的主张以及获得该权利的日期。
每张照片上的“版权所有,1882 年,N. Sarony”字样充分说明了这一注意事项。它清楚地表明了版权主张,其日期为 1882 年,如果单独使用 Sarony 这个名称,则在表明存在其他 Sarony 之前,这将是对作者的充分指定。
除此之外,当还给出基督教名字拿破仑的首字母时,通知就完成了。
宪法问题并非没有困难。
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是国会权力的重要宝库,该款第八款授权国会:
“通过在有限的时间内确保作者和发明人对其各自的著作和发现的专有权,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
这里的论点是,照片不是文字,也不是作者的作品。根据旨在实施本节的国会法案,受益者分为两类:作者和发明家。授予前者的垄断称为版权,授予后者的垄断称为“专利”,或者用当今熟悉的语言来说, “专利刚性”。
那么,我们拥有版权和专利权,这是原告主张救济的第一个权利。
人们在争论中坚持认为,照片是某个自然物体或某个人的精确特征在纸上的复制品,而不是制作者是作者的文字。
修订后的法规第 4952 条将照片与可能受版权保护的物品归为同一类,“书籍、地图、图表、戏剧或音乐作品、雕刻、切割、版画、绘画、图画、雕像、雕像以及预期的模型或设计”被完善为美术作品。” “根据英国和美国的立法实践,”布维尔法官在《法律词典》第 2 卷第 363 卷中说道,“版权仅限于文字或图画的作者或所有人所享有的专有权,该权利可以通过艺术倍增。其任何分支机构的印刷。”美国第一届国会在宪法形成后立即召开,颁布了“任何地图、图表、钩子或书籍的作者,作为美国公民或居民,应拥有唯一的权利和按照后来的指示,自书名在书记员办公室记录之日起十四年内,享有印刷、重印、出版和销售该书的自由。” 1 统计数据124, 1.
该法规不仅使地图和图表成为版权主题,而且按照指定顺序在书籍之前提及它们。修订本法案的第二部分,于 1802 年 4 月 29 日批准,2 Stat.第 171 条规定,自此后一月的第一天起,发明和设计、雕刻、蚀刻或工作的人,或根据自己的作品,应设计和雕刻、蚀刻或工作任何历史或其他印刷品或印刷品,具有同样的专有权,期限为法律规定的自登记其所有权之日起十四年。
根据 1831 年 2 月 3 日法案第一部分,4 Stat。增加了第 436 号法案,修改了与印刷品和雕刻品有关的版权、音乐作品和剪辑的若干法案,并将保护期延长至二十八年。该法案的说明或标题在国会立法中首次使用“版权”一词。
1790 年第一部法案和 1802 年法案对宪法的解释,是由与宪法同时代的人们所制定的,其中许多人是制定宪法的制宪会议的成员,这本身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当我们记住,由此确立的权利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没有受到争议,这几乎是决定性的。
因此,除非可以在这一点上将照片与地图、图表、设计、雕刻、蚀刻、切割和其他印刷品区分开来,否则很难理解为什么国会不能将它们作为版权和版权的主题。其他的。
这些法规当然回答了这样的反对意见,即仅书籍,或在书籍及其作者的有限意义上的写作,都属于宪法条款的范围。这两个词都可以有比这更广泛的定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者是“任何事物的起源者、创造者、创造者、完成科学或文学作品的人”。伍斯特。因此,也没有人会声称宪法这一条款中的“写作”一词,尽管是唯一用于表示作者受到保护的主题的词,但仅限于作者的实际文字,并且排除了作者的实际文字。书籍和所有其他印刷品。该条款中的著作是指这些作者的文学作品,国会非常恰当地宣布这些作品包括所有形式的写作、印刷、雕刻、蚀刻等,通过这些形式,作者头脑中的想法变得可见。表达。照片没有被列入 180'2 法案的扩展列表中的唯一原因可能是它们不存在,因为摄影作为一门艺术当时还不为人所知,其所依据的科学原理以及化学物质和机械也不为人知。自该法规颁布以来,其运作方式早已全部被发现。
也不应该认为宪法的制定者不了解版权的性质及其通常适用的对象,因为版权作为一个人对其自己的天才或智力的生产的专有权,是存在的。当时在英国,在英国法院的争论中,上议院最终以非常接近的投票结果决定了《安妮法》第 8 章是否适用。第 19 条在有限时间内授权版权,无论是否对普通法有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在当时是最近才出现的。它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因为曼斯菲尔德勋爵在 1769 年做出的 Miller v. 1hylor, 4 Burrows, 2303 案中做出的国王法官席判决,认为这不是这样的限制,但在众议院的上诉中被驳回。 1774 年上议院。同上。 2408. 在本案和其他案件中,文学和智力作品的专有权的整个问题得到了自由讨论。
我们毫无疑问地认为,宪法足够广泛,足以涵盖授权照片版权的法案,只要它们代表了作者的原创智力概念。
但据说,版画、绘画、印刷品确实体现了其作者的智力构想,其中具有新颖性、发明性、独创性,因此符合宪法确保其独家使用或出售的目的。其作者,而照片仅仅是某些有生命或无生命物体的物理特征或轮廓的机械复制,不涉及思想的独创性或与其以图片形式的可见复制相关的智力操作的任何新颖性。虽然光对准备好的印版的影响可能是这些图片制作过程中的一个发现,并且化学物质的组合、它们在纸张或其他表面上的应用、所有机械的专利都可以正确获得从物体反射的光被投射到准备好的盘子上,尽管机器和材料都有了改进,但剩下的过程只是机械的,没有任何新颖性、发明性或独创性。它只是通过使用这些仪器和制剂的手动操作,将某些现有物体的可见表示转移到板上,这种表示的准确性是其最高优点。
对于照片的普通制作来说可能是这样,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版权不受保护。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什么也不做。
然而,就发明专利的同类主题而言,只有在申请人的新颖性、实用性以及实际发现或发明得到专利局长的证明后,才能依法将其授予发明人;当他获得了这样的专利,并承诺在法庭上就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寻求补救时,发明、新颖性、独创性的问题总是受到审查。我们的版权制度没有规定由适当的法庭事先审查书籍、地图或其他提供版权的物品的原创性。向国会图书馆馆长交存文章或作品的两份副本,并注明作者姓名和扉页,就足以获得版权。因此,当假定的作者起诉侵犯其版权时,应证明作者的独创性、智力成果、思想和构思等事实的存在,比证明其存在更为重要。以专利权为例。
在我们面前的案例中,我们认为这已经完成了。
在争议中,这是一幅“有用的、新颖的、和谐的、有特色的、优雅的图画,原告完全根据自己最初的心理构想制作了同样的图画,他通过将上述奥斯卡·王尔德摆在面前,赋予了它可见的形式”。摄影机,选择和安排照片中的服装、窗帘和其他各种配饰,安排拍摄对象以呈现优美的轮廓,安排和布置光影,暗示和唤起所需的表情,并从这样的布置、安排中,或者完全由原告制作的陈述,他制作了诉讼中的照片。”
我们认为,这些调查结果表明这张照片是一件原创艺术作品,是原告智力发明的产物,原告是该发明的作者,也是宪法规定国会应确保其专有的一类发明的产物。使用、出版和销售的权利,正如修订法规第 4952 条所做的那样。
这里提出的问题是我们宪法下的第一印象,但同一类的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是诺塔奇诉杰克逊案,11 QBD 627,该法院于 1883 年 8 月在上诉法院做出了裁决。
25 和 26 维多利亚法案的第一部分,第一章。第 68 条授权照片作者在根据 1882 年《版权法》进行登记后,在作者有生之年拥有对其复制和复制的垄断权。
该案中的原告在注册时称自己是盗版照片的作者。看来他们已经和澳大利亚板球队长安排了全队合影;他们派了一位受雇的艺术家从伦敦到某个乡村小镇来做这件事。
该案的问题是,原告是否是作者,或者是那个人,他们是伦敦一家公司的所有者,照片是用底片制作并出售的,并且底片是由他们的一名男子拍摄的。为了他们的利益,采取了消极的态度。法院认为后者是作者,诉讼失败,因为原告称自己是作者。
布雷特,A. R.,在谈到作者是谁时说:“我能想到的最接近的说法是,这个人实际上是尽可能接近的人,是产生图片的原因,也就是说,监督安排的人,实际上通过将人员安排在适当的位置并安排人员的位置来形成图景的人,就是导致这一情况的有效原因的人。”
科顿大法官说:“在我看来,‘作者’涉及作为发明者或主脑,原创、制作、制作受保护的事物,无论是一幅画、一幅画还是一张照片; ”鲍文大法官表示,摄影应被视为一门艺术,而作者是真正代表、创造或实现想法、幻想或想象的人。
原告对其原判提出的上诉因此被驳回。
这些关于作者性质、原创性、智力创造和保护权的观点证实了我们已经说过的内容。
据此维持巡回法院的判决。
关于 HackerNoon Legal PDF 系列:我们为您带来最重要的技术性和富有洞察力的公共领域法庭案件文件。
该法院案件 111 US 53 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检索自tile.loc.gov ,属于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法院创建的文件是联邦政府的作品,根据版权法,自动置于公共领域,可以不受法律限制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