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诉币安法院备案,检索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是HackerNoon 法律 PDF 系列的一部分。您可以在此处跳至本文件中的任何部分。这是 69 部分中的第 10 部分。
一、法定和法律框架
C. 交易所、经纪自营商和清算机构的注册对于美国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和保护投资者至关重要
57. 在美国证券市场,上述职能通常由独立的法人实体履行,这些实体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独立注册和监管。这些核心职能的分离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证券中介机构与其所服务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注册和伴随披露义务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能够监督中介机构的业务及其与投资者的关系,从而保护投资者免受操纵、欺诈和其他滥用行为的侵害。
58. 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不直接与交易所或清算机构互动,而是代表投资者进行交易的经纪自营商的客户。只有经纪自营商(或与经纪自营商相关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国家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此外,拥有客户的经纪自营商必须成为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成员,该机构是一家 SRO,对经纪自营商实施自己的规则和监督,特别是在保护散户投资者方面。
59. 注册的国家证券交易所和清算机构也是自律组织,因此必须将其所有拟议规则和规则变更提交给 SEC 审查。
60. 如上所述,《交易法》还对注册中介机构提出了重要的记录保存和检查要求。例如,《交易法》[15 USC § 78q] 第 17 条要求注册的国家证券交易所、经纪自营商和清算机构按照 SEC 的规定制作和保存记录,并使这些记录接受合理的定期、特殊或SEC 代表进行的其他检查。
61.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中介机构遵守保护投资者的规则,促进证券市场公平、高效的运行。这些规定还旨在确保投资者的证券订单得到公平和透明的处理,证券交易产生最终结算,以及投资者的资产受到保护并在必要时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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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院案件 1:23-cv-01599 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检索自docdroid.net ,属于公共领域。法院创建的文件是联邦政府的作品,根据版权法,自动置于公共领域,可以不受法律限制地共享。